相信很多朋友對於簽約這件事真的是可以用又愛又恨來形容
怎麼說呢∼如果在演藝圈這行想要有點出息與作為,那麼找個可以信賴也有能力的經紀公司簽約是一定要的,因為唯有一家公司在簽了你以後才有可能全心投入的去推展你的演藝事業及規劃未來的發展,如果說沒有下定決心要從事演藝圈的發展,那麼事實上跟經紀公司是不需要有合約關係的,這叫默契配合!
會讓大家憎恨的以及害怕的原因都是一些害群之馬類型的經紀公司掛羊頭賣狗肉的要求新人簽約,這些公司甚至於會要求新人於簽約時繳交一些不必要的費用,事實上跟一家經紀公司簽約的話就代表著是這間公司的招牌人物了,所有的費用或許包含上訓練課.做MODEL
CARD都應該是由公司負擔一切費用的,所以我們在談論有關合約效力前也要先告訴有興趣的新人們不要被自己的明星夢沖昏頭了,要三思而後行呀!
?大部份的人都不知道什麼樣的合約才有法律效用!事實上只要是合約有雙方的認可就有基本的法律效用了,不然又為什麼要訂合約呢,而且在中華民國的民法亦有同樣的規定,就是在合約上簽名即屬有效之證明,所以不一定要蓋手印或是印章才生效,事實上為了避免日後雙方對於合約的內容及定義會有所爭議,簽約的現場通常會有一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合約上簽署見證人的資料才算是一個較具有效力的合約,當然比較正式的合約還會有律師見證或是到法院公證呢!
但是在有效合約中還需要簽約的人一定年滿20歲才有效 !! 事實上每份合約裡都有文字陷阱也都有條文中的漏洞,所以朋友們不得不小心呀!
如果您碰到了與經紀公司間有合約的問題或是糾紛,您可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寄到model@modeling.com.tw ,來函於主旨的地方註明合約問題,並於內容裡告訴我們發生了什麼是連同姓名.連絡電話等詳細資料,本公司將於收到您的資料並與經紀人協商後連同本公司專屬法務中心為您解說處理方式。